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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的方针、政策;
(二)负责畜牧业生产发展,编制畜牧业中、长期发展规划,制定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;
(三)负责畜禽品种改良,依法引进、选育、推广优良品种;负责畜牧兽医科技的试验、示范、推广和应用工作;负责动物疫病的预防和诊治工作,依法对各种畜禽传染病进行处置;
(四)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,依法对生产、加工或经营业主进行监督管理;
(五)负责对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和处置工作;
(六)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的防疫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;
(七)负责畜禽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;负责根据各种畜禽的营养标准,推广科学饲料配方,依法监督管理饲料生产经营工作;
(八)负责兽药生产经营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;审批种畜禽、人工授精、动物防疫、兽药、饲料、动物诊疗等行政许可;负责对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管理工作;
(九)负责优质牧草的引进、示范、推广工作;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地 址: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兴农街14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