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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:铜梁区巴川街道迎宾路154号(铜梁区新图书馆)
(一)贯彻执行文化艺术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体育事业、文物博物馆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政策。(二)拟订文化艺术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体育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,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,推进文化艺术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新闻出版、体育事业、文物博物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及公共文化服务。
(三)指导和推进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;指导、管理社会文化事业,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。指导、协调文化产业、广播电视发展,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。规划、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,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。
(四)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,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,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,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。规范体育服务管理,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,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发行管理。组织参加、承办体育竞赛活动。参与拟订全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,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。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。负责区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。
(五)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、新闻出版单位、印刷复制业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,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、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;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,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,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(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)。
(六)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、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、审批、管理和监督。负责非法、违禁出版物和著作权侵权盗版的鉴定工作。负责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、出版物内容的管理和监督工作。
(七)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;管理出版发行工作;负责新闻出版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和新闻出版行业的岗位培训。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,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。
(八)负责广播电视专用网的规划、管理;组织推进广播电视“村村通”工程,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,参与制定全区信息网络总体规划。
(九)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、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,审查其内容和质量;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。
(十)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,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、监测和安全播出。
(十一)负责广播电影电视、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,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。
(十二)负责管理全区文物、博物馆事业;负责辖区内文物抢救保护工作,承担项目规划、计划安排、施工组织、资金管理等职责。
(十三)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