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| |
已有0网友参与纠错
地 址: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民营街62号
1.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起草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教育和依法治理的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、督促各乡镇、各部门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;组织开展对外法制宣传普及教育工作。
3.管理、监督、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和全区劳动改造、劳动教养的社会延伸工作,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维护社会稳定。
4.管理和指导乡镇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工作。
5.管理、监督和指导本区的公证机构、公证员及其业务活动。
6.管理、监督和指导本区的律师事务所、律师及其业务活动。
7.管理、监督和指导本区的乡镇法律服务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、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业务活动。
8.管理和指导本区的法律援助工作。
9.管理和指导本区的“148”法律服务专线工作。
10.管理和指导本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。
11.承办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组织工作。
12.负责地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、修改、清理和汇编等工作;并根据区人大、区政府的委托,参与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。
13.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14.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